【商業(yè)與法治輿情觀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訊】:(上海檢察)
來源 | 上海嘉定檢察
2019年5月29日,17歲的小暖照常在某網絡工作室內上班,忽然警察破門而入,,帶走了老板胡某以及小暖等一眾員工。同年6月26日,,同樣不滿18周歲的小寧和她的老板段某等人在另一網絡工作室內被上海嘉定警方抓獲,。
小暖和小寧互不相識,但此次到案的緣由卻是相同的,,她們都涉嫌開設賭場罪,,而這都源于一款網絡捕魚游戲。
補貼家用,,17歲少女應聘成為“游戲客服”小暖是家里的長女,,底下還有個弟弟,父母都在原籍務工,。因家境不好,,小暖初三畢業(yè)后就再沒讀書,一直在老家打工,,2018年3月,,經人介紹,她來到一家工作室當起了“游戲客服”,。工作室是老板胡某于2017年成立的,,進入工作室后,老板給小暖分配了電腦和微信號,。
老板胡某會在某些直播平臺上宣傳推介一款網絡捕魚游戲,,然后將客服的微信號告訴感興趣的玩家,。小暖作為客服之一,負責的就是游戲賬號租借和裝備交易,。玩家如果打到了更多的金幣和裝備就會找客服兌換現金,。
游戲里,道具無法直接兌換現金,,只能通過工作室客服才可操作,。
小暖說,她知道工作室的盈利方式是通過出租賬號的租金以及出售,、回收道具的差價,。但她沒想到的是,工作室的這種運營模式實際上已構成犯罪,。
該案中小暖所在的工作室借助網絡游戲,,以高額現金回報的方式吸引玩家至其工作室租賃游戲賬號或購買游戲道具,并通過游戲的隨機結果,,以一定的比例現金回收玩家道具,,以此賺取賬號租金及道具交易差價的事實。
為家里減負未果,,反成了開設賭場罪的共犯小暖到案后供述稱其并不知道這一行為屬于開設賭場的違法犯罪行為,,且其只是從事客服工作,領取固定工資,,未參與經營和管理,,未參與分成。在她看來,,她是“這個游戲團隊中的一員”,,平時就是用工作室給的微信號與客戶聯(lián)系,出租,、回收賬號,、兌換金幣等等,或在朋友圈發(fā)廣告而已,。小暖一度以為這只是一份類似于“微商”的工作,。
另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寧的情況與小暖相差無幾,家庭困難,,父母在原籍務農,。同樣是為緩解家里經濟壓力,小寧高二便輟學出來打工,,經朋友介紹,,進入一間網絡工作室當游戲客服,掙了錢都給了家里,。實際上,,這間工作室的運營模式和盈利模式與小暖所在工作室如出一轍,,甚至兩家工作室所借助的都是同一款網絡捕魚游戲。
附條件不起訴給她們一次回歸正途的機會如上文所說,,小暖和小寧的行為無疑已構成開設賭場罪的共犯,,但同時,,她們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較小,,屬于從犯。
檢察官委托青少年事務社工對小暖和小寧進行社會調查,。兩份社會調查報告結果均顯示,,兩人都是比較懂事的孩子,日常表現良好,,性格早熟懂得照顧家里人,,家庭關系比較和諧,早早進入社會亦是為了減輕家里負擔,,親朋好友對于她們此次涉案表示十分驚訝,,兩人的父母也愿意積極配合司法機關加強監(jiān)護和管教。小暖的外公,、小寧的母親都趕來上海配合檢察機關工作,,檢察官也為他們開展了親職教育。
嘉定區(qū)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小暖和小寧犯罪時系未成年人,,是初犯,、偶犯,加之主觀惡性小,,社會危害較小,,再犯可能性較小,認罪態(tài)度好,,有明顯的悔罪表現,,有開展社會化幫教條件,該院分別對二人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
嘉定區(qū)人民檢察院分別與小暖和小寧原籍所在地檢察機關聯(lián)系,,兩家檢察院均同意配合該院對小暖、小寧開展附條件不起訴后的觀護幫教,,考驗期分別為七個月和六個月,。
目前,小暖和小寧已各自回到原籍,,接受觀護幫教,。她們定期與檢察官、觀護幫教老師談心,、見面,,報告學習,、工作及生活情況,接受思想道德,、法律知識等教育,,定期提交書面思想報告,積極參加檢察機關安排的青少年集體活動,。
在臨走之前她們與檢察官約定在完成觀護幫教的同時,,今后“會學習技術,提高能力,,找一份合法的工作,。”
▲檢察官說法:
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的密切配合下,,像本案中這樣的“工作室”已經被打掉許多,但這樣借助網絡進行犯罪的情況應該引起我們的警醒,。網絡技術日新月異,,網絡犯罪的數量也在增多,作案手段和犯罪形式也不斷花樣翻新,。相比傳統(tǒng)刑事犯罪,,網絡犯罪的手段更加隱蔽、傳播更加廣泛,、危害更加惡劣,。
除了像小暖和小寧這樣為了減輕家里負擔,卻在懵懂迷糊中就誤入歧途的未成年人之外,,還有多少青少年沉浸在直播,、網游的時候,無形中墮入網絡違法犯罪的深淵呢,?
正值暑期,,不管是利用假期實習兼職的你,還是完成暑期課業(yè)之后上網休閑娛樂的你,,檢察官都想給出一點建議:
原標題:明明只是當游戲客服,,為什么涉嫌犯罪? 來源:上海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