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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網(wǎng)8月20日電據(jù)港媒報道,,禍港頭目,、壹傳媒創(chuàng)辦人黎智英于2017年涉嫌在維多利亞公園內(nèi)恐嚇一名記者,案件20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男事主出庭作證稱,,被告曾對其粗口辱罵,,并說“我一定會找人搞你”。法庭早前已下令將事主及另一名證人匿名,。
據(jù)香港“東網(wǎng)”報道,,男事主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在2014年非法“占中”事件前后調(diào)職,,專門采訪關于被告黎智英的新聞,,會進行跟拍,但跟被告會保持距離,不會太過接近,。他表示,,曾經(jīng)在采訪期間遭被告拍攝其容貌,2016年10月他到灣仔采訪時,,發(fā)現(xiàn)被告在車上副駕駛座用手機拍攝自己,,對此感到很驚訝。
男事主稱,,2017年6月,,他被指派到維園采訪拍照,遭被告“怒視”,。約15分鐘后,,男事主再于距離約7米外,用攝像機拍攝被告及旁邊的李柱銘,,沒想到被告站起,,來到半米之外,用右手食指指向他,,用粗口辱罵,,并稱“我一定會找人搞你”“我拍你照了”等。
男事主在當天晚上10時完成工作返回公司后,,向公司匯報事件,,并到警署報案。他表示,,對被告所稱“我一定會找人搞你”表示驚慌,,擔憂真的被傷害。
控方將傳召共3名證人,,包括事主,、他的同事、以及為事主看病的精神科醫(yī)生,??胤街甘轮髟诎赴l(fā)后感到恐懼,須接受心理輔導,,并轉(zhuǎn)精神科醫(yī)生診治,,被診斷患上適應障礙,須接受相關治療,。報道稱,,黎智英否認控罪,但若被告一經(jīng)定罪,,最高可被判監(jiān)禁2年和罰款2000港元,。(海外網(wǎng) 楊佳)
原文標題:黎智英涉嫌刑恐記者 事主出庭:感恐懼患適應障礙 來源 :海外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