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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wǎng)9月10日訊(通訊員 范曾 記者 劉瀏)2020年4月的一天,,無錫的許某帶著妻兒外出就餐,,兒子在飯店游樂區(qū)玩耍時,,與周某的兒子發(fā)生打鬧,,雙方都覺得自家孩子吃了虧,,起初的口角演變?yōu)殡p方大打出手。扭打過程中,,許某拳擊周某臉部,,致周某鼻骨骨折,構(gòu)成輕傷二級,。
案情簡單,,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倘若按程序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起訴到法院,,一天就可以結(jié)案,。但是,小朋友玩耍打鬧引起的案件中,,許某護子心切,,很難理性控制自己的情緒,一旦被追究刑事責任,,判處刑罰,,給他本人及其家庭帶來的影響將會伴隨一生?!安荒苓@樣草率結(jié)案,!”檢察官李曉艷認為自己可以嘗試斡旋。本案系因民間糾紛引發(fā)的輕傷害案件,,如果達成刑事和解,,可以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在偵查階段,,雙方?jīng)]有達成和解,,要么是雙方心存怨恨不愿和解,要么是賠償價格相差太大沒談攏,。李曉艷得知后,,立刻聯(lián)系辦案民警,不出所料,,雙方都沒有和解意愿,。電話中,許某訴苦:“我兒子被咬出了血,,對方家長還惡語相向,,我實在是氣不過才動了手,現(xiàn)在要吃官司,,還要賠錢,。” 周某則同樣一肚子火,,孩子的臉被撓傷,,對方家長非但沒道歉,還動手打人,,自己鼻子骨折了現(xiàn)在還在醫(yī)院治療,。
為了促成雙方和解,接下來李曉艷開啟了“煲電話粥”模式,,也記不清來來回回撥打和接聽了多少次電話,,了解許某的經(jīng)濟賠償能力,向他解釋法律政策以及達成刑事和解對于處理結(jié)果的重要性;向周某解釋法院支持賠償?shù)姆秶?,分析后續(xù)處理對雙方存在的利弊和影響,。最終雙方各自作出讓步。6月22日,,許某當場向被害人賠禮道歉,,并當場支付了賠償金5.5萬元,被害人也對許某的行為予以諒解,。在李曉艷的主持下,,雙方握手言和,當場簽訂了刑事和解協(xié)議書,。
基于雙方已刑事和解,,考慮到本案系由民間糾紛引發(fā)的輕傷害案件,許某具有坦白情節(jié),,認罪認罰,,且平時表現(xiàn)一貫良好,無違法犯罪記錄等,,無錫市梁溪區(qū)人民檢察院經(jīng)檢委會討論決定對許某相對不起訴,。宣布不起訴決定那天,雙方對處理結(jié)果都表示滿意,,一再感謝檢察機關充滿溫情的司法,。
原文標題:孩子打鬧致家長沖突涉嫌故意傷害 檢察官:且慢結(jié)案!來源:北青網(wǎng) 原文鏈接:https://www.sohu.com/a/417471135_255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