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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V眼看大連
編輯整理 |今日讀法網(wǎng)
1953年出生的陳某有大學(xué)本科文化,,無業(yè),家住遼寧大連沙河口區(qū),。2015年年末的一天,,陳某在大連普蘭店區(qū)臺山小區(qū)一家按摩中心按摩時,遇到了男子韓某,,兩人攀談間,,陳某自稱“省物資廳廳長”,剛剛退休,。
而韓某一聽陳某的身份,,如獲至寶。原來,,韓某是男子張東的親屬,。2015年7月,張東因涉嫌犯貪污罪被檢察機關(guān)立案調(diào)查,,其子女便欲找人幫其保住公職,。期間,張東的兒媳找到其親屬韓某,,讓韓某幫忙尋找關(guān)系,。沒想到韓某在按摩中心遇到了“能人”,。
在說明情況后,陳某立即大包大攬,,聲稱可以幫忙,。而韓某將此事告知了張東的兒媳,雙方遂約好在大連市普蘭店區(qū)臺山附近一咖啡廳見面,。在韓某的引見下,陳某與張東及其子女在咖啡廳見了面,。期間陳某一直自稱遼寧省物資廳退休的廳長,,受聘于金普新區(qū),對于其身份,,張東一家深信不疑,。
在聽了張東描述的案情后,陳某表示可以找“有關(guān)領(lǐng)導(dǎo)”幫忙,。自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間,,陳某以請委托辦事的人吃飯、搭人情為由,,向張東等人索要錢財,,先后多次收取張東女兒、兒媳給付的現(xiàn)金共計人民幣90000元,。
然而錢花了,,事兒根本沒辦。2016年9月6日,,張東被大連市普蘭店區(qū)法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張東不服,欲向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其女兒兒媳等人便去找陳某,。
陳某表示,其在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有朋友,,而且還是領(lǐng)導(dǎo),,能夠幫著辦理此事,并通過其同學(xué)找到了普蘭店正捷法律服務(wù)所的于某,,讓于某幫寫上訴狀,。寫完后,張東又與其女兒請于某及陳某等人吃飯,。陳某仍然自稱“省廳領(lǐng)導(dǎo)”,,讓張東等人對其身份及能力深信不疑。
就在張東上訴期間,,陳某又先后兩次收取了張東家屬15萬余元,。2017年3月16日,,大連市中院維持原判,張東被收監(jiān)執(zhí)行,。
直到此時,,張東一家才知道上了當(dāng)。他的女兒和兒媳找到陳某,,要求其還錢,。而陳某則干脆玩起了失蹤。此時張東一家被騙24.5萬元,。全部被陳某揮霍,。
案發(fā)后陳某被抓獲歸案。普蘭店法院一審認(rèn)定,,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欺詐手段,,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博取張東及家人的信任,,多次騙取財物,且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侵犯了公民的財產(chǎn)所有權(quán),已構(gòu)成詐騙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責(zé)令退賠被害人損失,。
陳某不服上訴,。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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