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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丁國鋒 通訊員文敏 在校大學生李磊(化名)QQ聊天時,昵稱為“淺笑心柔”的“美女”主動加其為QQ好友,經(jīng)過幾次的交流,李磊迅速陷入愛河,對“淺笑心柔”朝思暮想,。2020年11月,李磊按照“淺笑心柔”提供的地址來到揚中市相約見面,。見面后“淺笑心柔”便將他帶到一小區(qū)民房內(nèi)一起吃飯,一進房間,李磊便被美女網(wǎng)友的朋友們團團圍住,向他講解“合作銷售”,、“三級營銷”等迅速暴富方法,一來二去李磊便被洗腦,繳納2800元加入所謂天津天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時按照主管要求,通過QQ發(fā)展了他的同學,、朋友、親戚一同加入該公司,。
2021年1月,當公安民警在亂糟糟的“公司寢室”找到李磊,告訴他一直和他聊天的是一名袁姓男子,李磊加入的是傳銷組織時,他才大夢初醒,并表示自己不應該加入該組織,害人害己,。
有類似遭遇的不止李磊一人,該傳銷組織被揚中警方破獲時,人數(shù)多達40余人,其中大部分人是被以“發(fā)展男女朋友”“找工作”等原因介紹加入并被洗腦,有的成員直至被公安機關抓獲,仍執(zhí)迷不悟,為其上線、同伙開脫罪行,。而這一切的始作俑者是該傳銷組織在揚中的“小老總”袁某,。經(jīng)揚中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袁某,1991年出生,曾從事廚師職業(yè),后因女網(wǎng)友介紹于2018年在江蘇宜興加入天津天獅傳銷組織,期間袁某曾因生活窘迫伙同他人盜竊電動車電瓶,也曾因從事傳銷活動被公安機關處理,即便如此他也未曾想過退出,而是用盡各種花樣發(fā)展下線,積極參加傳銷活動。2020年年底因袁某業(yè)績突出,其上線方某將袁某提升為“小老總”,并安排其帶領部分骨干成員轉(zhuǎn)移至揚中市從事傳銷活動,名義上是讓其自立門戶,實則是為逃避公安機關打擊,。該組織在轉(zhuǎn)移至揚中后,在袁某的組織領導下,開始使用前文所述的方法大肆發(fā)展下線成員,在一年左右的時間內(nèi)就吸收了大量成員加入,袁某組織其傳銷骨干不斷給這些成員洗腦灌輸各種所謂迅速致富密碼、先苦后甜的三級營銷精神追求等,。
該案在移送揚中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后,案件承辦人仔細核實在案傳銷組織成員的供述或證言,精準認定該團伙現(xiàn)有成員的加入時間,、繳納的入會費金額,以及通過袁某筆記本中記錄的人員發(fā)展、工資分配情況以及一張小老總榮譽證書等證據(jù)鎖定袁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犯罪事實,。
目前袁某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被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11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該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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