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讀法網(wǎng)(gz-hsi.com)導讀:案情介紹:通過小廣告,、微信,、QQ等多種方式虛假宣傳,以費用低,、入住快,、設(shè)施齊全等為宣傳點,,騙取不特定被害人簽訂合同收取租戶租金、押金等費用后,,以威脅,、騷擾等方式強迫被害人繳納額外費用,21名被告獲刑。
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間劉康等21名被告人,,通過小廣告,、微信、QQ等多種方式虛假宣傳,以費用低,、入住快,、設(shè)施齊全等為宣傳點,騙取不特定被害人簽訂合同收取租戶租金,、押金等費用后,,以威脅、騷擾等方式強迫被害人繳納額外費用,;或者編造各種借口以高額違約金,、斷電斷水等方式逼迫租戶退租,并不予退還租戶租金,、押金等費用,;或者制造合同“陷阱”,迫使租戶主動違約,,從而非法獲取租戶先行支付的保證金,、押金等錢款,在十個月時間內(nèi)敲詐勒索25名被害人,,涉案金額30余萬元,。2018年12月,劉康等21人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五個月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一審宣判后,,劉康等人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
當前,,一些不法中介機構(gòu)、人員在經(jīng)營過程中通過實施暴力或者“軟暴力”方式逼迫租戶退租或者有意制造“違約”陷阱,,非法獲利,,嚴重侵害了租戶的人身和財產(chǎn)權(quán)利,擾亂了房屋租賃市場秩序,。為凈化房屋租賃市場環(huán)境,,促進房屋租賃市場健康有序發(fā)展,朝陽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組織房屋中介人員到庭旁聽案件審理,,并充分依托網(wǎng)絡(luò)平臺向社會公眾宣傳警惕租房“陷阱”,,提升風險識別和抵御能力;針對案件暴露出來的房屋租賃市場管理漏洞問題,,還向有關(guān)管理部門發(fā)送司法建議,,得到積極反饋,,實現(xiàn)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