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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崇福的徐某在做飯時
聽到有人敲門,
開門一看竟是派出所民警,,
再一問,,
自己竟然“涉嫌詐騙”?,!
一半心慌一半心虛的徐某
跟著民警來到了派出所配合調查,。
究竟發(fā)生了什么事?
日前,,陳女士一大早來到崇福派出所值班室求助:“下班路上手機掉了,,是一臺iPhone 12 Pro Max,,自己原路去找過了沒有找到,希望警察蜀黍可以幫幫忙,?!?/strong>
民警在接到這起求助后馬上為其查看監(jiān)控,看到一位開電瓶車的阿姨撿起了這臺手機,,隨后一名開著黑色汽車的男子下了車,,兩人交談幾句后,手機就被這個男子拿走了,。
民警覺得可疑,,
畫面中的手機
是陳女士丟失的那部嗎?
如果是的話,,
拿走手機的男子
是陳女士的朋友嗎,?
沒過多久,
一個報警電話打進來:
“我撿到個手機,,好像被人騙走了,。”
報警的人是吳阿姨,,
正好和陳女士是車間同事,,
“今天我聽小陳說手機丟了還沒找到,
聽她描述可不就是我撿到的那部嗎,?
我一聽就知道壞了,,
那個男的肯定是騙子!”
于是吳阿姨趕緊報了警,。
(圖片來源網絡)
“手機交給我,,
我來聯系失主?!?
吳阿姨說男子自稱知道失主是誰,,
并且能幫忙轉交,
就信以為真把手機交給了他,。
根據吳阿姨提供的線索,,
民警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徐某。
“我就撿個手機,,
怎么就成詐騙犯了,。”
徐某很強硬的表示
手機是自己撿的不是騙的,,
而且手機已經2800元被賣給別人了,。
(圖片來源網絡)
“你確定手機是你自己撿的?”
“你平時教孩子撿到東西應該怎么辦,?”
面對民警的反復訊問,,
徐某終于吐露真言:
“我媽媽的手機前幾天丟了,
正好看到那位阿姨撿了個手機,,
我就過去和她說會聯系失主,,
她真的就把手機給我了,
但是這個手機有密碼我解不開,,
所以第二天就拿去賣掉了,。”
最后,,
徐某因涉嫌詐騙
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民警提醒:
貪小便宜要不得
誠信做人很重要
同時
撿到東西要核對失主身份
不能確定時
最好還是交給警察蜀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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