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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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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新聞發(fā)布會現(xiàn)場 林浩 攝
中新網(wǎng)南寧6月15日電 (記者 林浩)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盧上需15日介紹,廣西法院從嚴從快懲治傳銷,、非法集資犯罪行為,,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審結該類案件1090件,,3621人獲刑,,其中524人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當天,,廣西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盧上需在會上作上述通報。他說,,廣西依法審結金香花,、金淑妍等78人“資本運作”特大傳銷案、“廣西同城人人貸”,、“南湖電商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大要案,,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正常經(jīng)濟秩序,,提供司法保障,。
盧上需分析稱,從審判情況看,,廣西傳銷,、非法集資犯罪仍然高發(fā)頻發(fā),涉案領域多,、金額巨大,,危害社會安全穩(wěn)定。在賀州市八步區(qū)人民法院審理的林躍慶等人“龍愛量子”特大網(wǎng)絡傳銷一案中,,參與人員多達97萬人,。
與此同時,犯罪分子利用網(wǎng)絡犯罪趨勢明顯,,通過設立網(wǎng)站,、微信、微博等進行虛假宣傳,,打著金融創(chuàng)新旗號,,直接設立P2P投資平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些犯罪分子還翻新手段,,編造所謂“民族大業(yè)”“精準扶貧”“慈善幫扶”“民族資產(chǎn)解凍”“西部大開發(fā)國家工程”等各種虛假項目,以“商鋪返租金”“投資返利”“電子股票投資”等名目欺騙引誘,,讓受害者血本無歸,。
“傳銷是經(jīng)濟‘邪教’,,部分人員容易從受害者變成為施害者,沉迷于參與傳銷活動,,裂變式聚集財富,,必須予以嚴懲。”盧上需表示,,廣西法院重視對傳銷,、非法集資犯罪案件涉案財產(chǎn)的追繳、罰沒工作,,對所有非法財物和違法所得依法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此外,廣西法院加強與市場監(jiān)管,、金融監(jiān)管,、以及公安、檢察等部門溝通協(xié)調(diào),,不斷完善行政執(zhí)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預防遏制該類犯罪。
廣西高院當天發(fā)布8起打擊傳銷,、非法集資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件中,罪犯王某某,、張某某等4人,,建立非法外匯炒作平臺,在桂林市陸續(xù)成立30多個工作室,,非法吸收757名被害人資金超3057萬元人民幣。桂林市雁山區(qū)人民法院一審責令王某某等人退賠757名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并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宣判后,王某某等人提出上訴,,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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