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yè)與法治輿情觀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訊】:(中新經緯)
因涉嫌多項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延安必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延安必康)及公司實控人李宗松擬各被罰款60萬元,并被給予警告;另有20余名涉事人員擬被罰款3萬元-30萬元不等。
1.延安必康公告截圖
延安必康日前發(fā)布公告,8月17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陜西監(jiān)管局下發(fā)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陜證監(jiān)處罰字[2020]4號)。經查明,延安必康相關年度報告存重大遺漏、虛假記載等多項違法事實。
公告顯示,延安必康相關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未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lián)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情況。據(jù)相關規(guī)定,延安必康應當在相關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lián)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相關決策程序,以及占用資金的期初余額、發(fā)生額、期末余額、占用原因、預計償還方式及清償時間等。延安必康《2015年年度報告》《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未進行披露,存在重大遺漏。
此外,延安必康相關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虛增貨幣資金。公告稱,延安必康通過虛假財務記賬、偽造銀行對賬單等方式,掩蓋上述關聯(lián)方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情況,導致上市公司相關年度報告披露的貨幣資金賬實不符,存在虛增貨幣資金情形。
公告還指出,延安必康相關臨時報告信息披露內容不準確、不完整,存在誤導性陳述。公司在披露加快口罩生產的通知及開展肺纖維化治療等戰(zhàn)略合作后,股價于2月5日、6日連續(xù)漲停,2月7日最高漲幅9.62%;在深交所2月7日問詢關注及公司補充披露相關內容后,股價由漲轉跌,反映延安必康披露的上述相關信息對股價產生較大影響。延安必康2月5日、2月7日披露的相關臨時公告不準確、不完整,對上市公司股價產生較大影響,構成誤導性陳述。
綜上,中國證監(jiān)會陜西監(jiān)管局決定,擬對延安必康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擬對公司實控人李宗松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擬對另外20余名涉事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3萬元-30萬元不等。
對公司產生的影響上,延安必康稱,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未發(fā)生重大變化。公司將積極整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切實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將進一步認真學習證券法律法規(guī),提升規(guī)范運作意識,切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和公司治理相關工作。
原文標題:涉嫌多項信披違規(guī) 延安必康及其實控人擬被罰120萬 來源 :中新經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