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yè)與法治輿情觀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訊】:(大眾日報)
在現(xiàn)實生活中,交警在執(zhí)法時經(jīng)常會碰到不講道理的群眾。有時還會出現(xiàn)違法者的抗拒、阻撓甚至暴力攻擊。聊城市東阿縣兩村民因暴力抗法,涉嫌妨礙公務,將面臨法律制裁。
2019年12年21日下午,東阿交警大隊劉集中隊組織民警在單王路開展重點違法行為查處,15時45分左右,張某駕駛無牌眾泰汽車沿單王路由東向西行駛,民警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張某未達到酒后駕駛標準,但經(jīng)過公安網(wǎng)查詢張某屬于無證駕駛,張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民警在對張某進行詢問時,張某父親張某孝到達現(xiàn)場,開始惡意阻撓民警正常工作,民警多次警告無效的情況下,使用催淚噴霧制止張某孝的違法行為,但張某孝變本加厲用手掐拽民警的脖子,同時脫光上衣在現(xiàn)場大吵大鬧,辱罵、威脅民警,躺在警車前用腳踢踹警車,民警見狀,撥打110報警,張某孝逃離現(xiàn)場。
隨后,大隊將張某孝列為網(wǎng)上在逃人員,8月25日,劉集派出所將張某孝抓獲。
2019年11月26日晚21時許,劉集中隊組織民警在東阿縣姜樓鎮(zhèn)駐地開展酒后駕駛重點違法行為集中行動。21時51分,民警發(fā)現(xiàn)李某蕾駕駛魯PU**50小型面包車由北向南行駛涉嫌酒后駕駛,民警將車輛控制,司機李某蕾對于飲酒駕駛供認不諱,表示原意接受處理。
此時,同車乘車人王某語言辱罵交警又出言威脅,在把司機李某蕾帯至警車時,王某抓扯交警胳膊,撿石頭投擲,不顧民警口頭警告多次依然揮拳兩次打民警左太陽穴,而后變本加厲罵著又快速跑到路邊折斷樹枝,想用樹枝作為兇器,抽打民警。民警撥打110報警,王某被帶至派出所,民警要求王某主動到交警隊處理此事,但王某一直處于失聯(lián)狀態(tài)。隨后,大隊將王某列為網(wǎng)上在逃人員,9月4日,王某到東阿交警大隊投案自首。
目前,兩人均因妨害公務罪被刑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中規(guī)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公職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為此,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民警提醒市民:警察依法履職既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更是在維護社會安定秩序,維護國家法治尊嚴。希望廣大民眾能夠理解配合公安機關的執(zhí)法,切勿因一時氣憤不計后果,采用暴力手段侵犯執(zhí)法人員、破壞執(zhí)法設備,蔑視和挑戰(zhàn)法律權威,影響社會和諧穩(wěn)定。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原文標題:東阿兩村民涉嫌妨害公務被刑拘 (大眾報業(yè)·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肖會 通訊員 張吉棟 劉勝前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