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披著各式各樣外衣的傳銷組織已成為危害人民群眾合法利益,、破壞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毒瘤,。隨著時代的發(fā)展,,人均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不法分子甚至將手伸進了汽車領域,。
對于絕大多數的家庭來說,,買車并不像日常購物那樣簡單,可以說是家里的一件大事,。大家應該保持著謹慎的態(tài)度和切勿貪小便宜的心理,,畢竟我們并不熟悉汽車金融的整個過程,所以極有可能陷入到商家預設的陷阱里,,因此,,伙伴們想要買車還是要到廠家授權的正規(guī)的4S店進行選購。
接下來,,我們就來盤點一下近年來圍繞著汽車金融這一新興名詞所打造的傳銷騙局吧:
案例一:3年全額返購
安徽合肥某公司通過“3年全額返購”,、“零租金租賃”等模式開展車輛銷售及租賃服務。招攬客戶通過該公司向汽車4S店或經銷商購買車輛,,3年后,,若購車者向該公司退還車輛,便可全額拿回當年支付的購車款,。
該公司通過所謂的保費,、手續(xù)費、維修保養(yǎng)費,、以團購價拿車從中賺取差價等說辭來進行牟利。
2015年5月份,,由于到了全額兌付期限,,新的資金還沒有充分彌補兌現壓力,公司資金鏈發(fā)生斷裂,,公司負責人跑路被抓,,當時的幾百名客戶還曾掀起了一陣維權的熱潮。
案例二:2000元定金購豪車
2014年,,河南洛陽一家公司在車展上聲稱,,交2000元訂金后,就可以將價值28萬元的電動汽車開回家,,如果推薦朋友來買車,,一輛車還可以提成3萬元,推薦3個朋友買電動汽車,,自己就能免費開回一輛,。
推銷一輛車就能得到3萬元巨額提成,,巨大的誘惑讓許多市民不僅參與到購車活動當中,甚至還兼職做起了推銷,。最終洛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人認定,,該公司行為涉嫌傳銷。
此外,,在2012年前后的河南地區(qū),,商丘、信陽等地還有一款每天1元月供的購車模式,,也是通過低首付,、低月供來吸引客戶,最終讓眾多貪圖便宜的非理性客戶走上龐氏騙局不歸路,。
案例三:平臺消費積分換車
隨著“互聯(lián)網+”的概念深入推廣,,不少網絡平臺開始打起了通過互聯(lián)網引導消費者消費的主意,一些騙局組織者提出了網站消費積分再返現的新模式,。
拿山東一家網絡平臺為例,,該平臺向客戶承諾:客戶在平臺上每消費1元就能享受到1元的返利,相當于是半價購物,。
不但如此,,該購物模式還“成功”地嫁接到分期購車上。該平臺與4S店達成戰(zhàn)略合作,,針對滯銷車型采取首付50%購車模式,,為更好掩蓋虛假交易本質,該平臺要求客戶同時通過汽車金融渠道辦理車輛按揭貸款,,網絡平臺承諾每天以平臺返利的形式給予客戶兌現現金,,每月兌付的返利現金不僅能有效覆蓋月供,甚至還有盈余,,眾多客戶由此蜂擁而至,;最終可想而知,不到2個月,,返利兌付就出現問題,,原有附屬在購車人身上的汽車金融貸款斷掉了還款來源,客戶維權活動再次上演,。
案例四:眾籌平臺低價購車
2016年10月4日,,《廣州日報》發(fā)布了一篇為名《“眾籌”買豪車,小心是忽悠》的文章,,成功手撕山東某汽車眾籌平臺,,文章明確指出8萬元“眾籌”買寶馬為“龐氏騙局”。據不完全統(tǒng)計,僅在當年九月,,一個月的時間內,,全國就有10家汽車眾籌平臺出現問題,問題集中在提現困難和停業(yè)清盤,、詐騙跑路,。
下面,咱們就來說一說這8萬元“眾籌”買寶馬的合約:顧客繳納4萬元可以買到價值12萬元的新車,;8萬元可以買到價值24萬元的新車,,多出的差價自己補,不含上牌等其他費用,;公司還承諾100天內交車,,不僅提車是在當地4S店進行,而且新車直接上顧客自己的名字,;以購買價值12萬元的新車為例,,顧客必須加入“眾籌車友聯(lián)盟俱樂部”,每年須繳納1000元會費,,并在未來十年內,,每年在俱樂部中消費2萬元,如維修,、保養(yǎng),、保險、加油等項目,。最重要一點是,,十年后該公司還會按當年的“購車款”來回購此車。
還有一種汽車眾籌方式是投資人買入一輛汽車后,,希望通過再次賣出該車,,以此來賺取利潤差價,但為了讓投資成本最低化,,于是便通過“互聯(lián)網眾籌平臺”籌資,,銷售后再按出資比例分紅,這才是行業(yè)主流的“汽車眾籌”,。
當前大多數規(guī)模化運營的汽車眾籌公司都在做這樣的項目,,尤其在二手車行業(yè)內最為流行,,據稱他們的收益率普遍在20%以上。據零壹研究院提供的數據顯示,,汽車眾籌興起于2015年,,從同年下半年開始明顯增多,70%的汽車眾籌平臺都是由P2P網貸平臺轉型而來的,2016年8月底,,運營中的汽車眾籌平臺達到56家,,累計籌資額高達51.5億元。
當下,,我國的汽車眾籌平臺正有愈演愈烈之趨勢,。C理財聯(lián)合創(chuàng)始人孫海峰曾為此發(fā)聲,汽車眾籌項目最大的風險是道德風險和運營風險,。業(yè)內人士普遍認為,,汽車眾籌行業(yè)想要做到規(guī)范化發(fā)展,相關法律,、政策的規(guī)定將會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案例五:以新能源汽車為名謀利
2017年6月,貴州黔東南州警方破獲了一起特大涉嫌網絡傳銷案,,引起了民眾的廣泛關注,。該涉嫌傳銷組織自2014年開始,以“國宏金橋基金”,、“國宏眾籌”等項目的名義,,通過設立網上辦公平臺,收取入會費,、發(fā)展會員,,騙取財物。截止案發(fā),,會員人數已達三萬一千多名,,涉及全國31個省份。
據警方介紹,,騙局組織者馬某某等人對外宣稱的投資項目包括:國宏新能源汽車,、中科泰能鎳碳電池和“因為所以咖啡”等。其宣傳資料稱,,國宏新能源汽車發(fā)展迅猛,,2015年銷量全國排名第五。中科泰能電池在天津已實現量產,,年產量55萬塊,,在富陽市也已投產,年產值將超過10億元,。那么問題了,,這種遍地開花的發(fā)展勢頭是否是真實的呢?
貴州凱里市公安局法治大隊案審中隊長鈕洪德表示,,這些都只是騙局組織者為了包裝騙局而編造出來的花言巧語:“他們讓所謂的投資人相信這個公司有大批量生產的能力,,讓大家更容易上當。”
新能源汽車產業(yè)是新興的朝陽產業(yè),,犯罪分子正是看到了其廣闊的發(fā)展前景才打著其名義進行非法謀利,。監(jiān)管部門應做好相應的科普與風險預警工作,消費者在享受一些高收益的投資回報時,,也一定要謹慎小心,,擦亮雙眼,切勿急功近利,。
案例六:發(fā)展下線為第一要義
2012年5月份,,江蘇省蘇州市太倉工商部門曾查處了一起涉嫌汽車傳銷的案件。在此案件中,,組織者通過組建“龐大帝豪俱樂部”發(fā)展會員,,每個會員再發(fā)展其他的會員加入,每人需交納2.2萬元,,只要滿15人,,就可獲得一輛某品牌轎車或8萬元的現金報酬,而上線每發(fā)展一個獲得車或8萬元現金報酬的會員,,還可以得到額外的現金獎勵,。
2013年1月份,山東省德州市也有如出一轍的“拼人購車”的案例發(fā)生,。當時廣告宣稱花不到3萬元就能買到市場價為8萬多元的別克凱越:一個人交29800元,,再發(fā)展6個人,這6個人每人也交29800元,,然后自己就能提到新車,,其他6個人想提車,那就得各自再發(fā)展6個人,。
案例七:以新興名詞招募下線
這樣的汽車傳銷案例,,每年都遭到曝光、查處,,但屢禁不止,。同時,這些傳銷黑手有時并不只瞄準普通的購車人群,,汽車經銷商也是他們的潛在目標,。
例如,某地汽車集團以“汽車超市”和“互聯(lián)網+”為名義招募投資人,,投資幾十萬元占幾萬股,。在多個城市集資開設店面。但作為一家汽車超市并不依靠賣車盈利,,反而要求入股的投資人不斷拉攏新的投資人作為下線,并允予高額拉攏回報。多數經銷商加入后,,并不能通過賣車經營獲取收益,,只能不斷拉攏人頭,這些都是龐氏騙局所具備的典型特點,。
車源,、客情流量、資金,、物流等商業(yè)條件才是決定汽車銷售的成敗的核心要素,,一味的發(fā)展下線是傳銷的顯著特征。其實,,汽車傳銷手法與其他傳銷模式并無明顯區(qū)別,,但由于汽車商品價值遠高于普通商品,其回報誘惑會更高,,會更吸引人加入投資,。但本質上都是采用通過“拆東墻補西墻”的高額返利等方式來進行資金流轉的,一旦某一環(huán)的資金鏈發(fā)生斷裂,,勢必會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
所以,了解汽車金融類傳銷的外在形式,,對于伙伴們預防受騙,、規(guī)避風險有著明確的現實意義。話不多說,,下面,,就是我們?yōu)榇蠹铱偨Y出來汽車金融類傳銷詐騙的七種外在表現形式:
第一種、“互聯(lián)網包裝”式,,投資主體經常通過互聯(lián)網或科技創(chuàng)業(yè)等不為普通投資人所了解同時又顯得專業(yè)性很強的名目作為項目包裝,,有極大的迷惑性。但都會要求新入網經銷商繳納會費或投資金,,成為會員或股東,,以取得發(fā)展下線的資格,然后按照公司要求,,通過拉人頭等方式獲取經濟收益,。這類騙局往往會讓投資人脫離買賣汽車或者其他汽車經銷商的本職工作,投入到拉人頭的傳銷活動中來,。
第二種,、采用“資本運作”方式,打著上市融資,、購買原始股,、投資理財等幌子,,甚至引用部分汽車新政,例如汽車超市,、汽車商城等概念,,再誘以高額回報,引誘汽車消費者或經銷商繳納會費獲得會員資格,。
第三種,、“電商購物”式,這類騙局往往借助某個電子商務平臺,,然后以此為幌子,,要求加入者必須在汽車電商平臺購買定額商品,作為其在線下發(fā)展下線的資格,。
第四種,、“免費返利”式,傳銷組織常常提出“免費”,、“消費多少返還多少”等等頗具誘惑力的標語,,不斷誘使普通購車人群上當。
第五種,、“辦卡”式,,騙局組織者主要通過辦卡、拉人頭辦卡的方式誘騙新人加入,,并予以高額回報,。
第六種、各種投資互助式,,以各種“互助投資”,、“慈善捐款”等口號,搭配高額回報吸引投資者,,并且鼓勵經銷商通過宣傳去拉攏新會員,。
第七種、汽車直銷式,,以廠家直供,、海關拍賣、國家暗中銷售等直銷名義進行詐騙,,汽車價格遠低于市場正常行情,,并要求拉攏更多人參與。
最后,,咱們再來聊聊如何規(guī)避汽車金融中的龐氏騙局,?
首先、在政府監(jiān)管層面:對于前期在全國各地出現問題的龐氏騙局式的購車模式,,以及之后的各種變種,、變異形態(tài),,其根本和根基都是類似的,無非是在沒有任何利潤和收益的基礎上,,通過產品包裝吸引更多的參與者,,最終以資金鏈斷裂和老板跑路入獄為終點。
政府監(jiān)管層面在加大日常個人傳銷查處力度的同時,,還應加大對這種潛在汽車消費騙局的打擊力度,一經發(fā)現,,及時消滅,。
其次、是金融從業(yè)者層面:每一個汽車金融人都應該針對偏離正路的汽車金融模式說“不”,,透過現象看到其中龐氏騙局的本質,,一起斷絕涉及汽車金融的龐氏騙局的后路,一旦正規(guī)的汽車分期,、信用卡套現不能實現,,騙局很快不攻自破。
再次,、是關于汽車經銷商層面:汽車經銷商時常也會成為這場騙局的受害者,,因為很多投訴無門的消費者,最終會把矛頭指向參與到這場騙局之中的經銷商,。事實證明,,仍有不少經銷商主動選擇了助紂為虐,貪圖一時的銷售業(yè)績,,而輕信了騙子的花言巧語,。
最后、是理性消費者層面:消費者也不要貪圖便宜,,天上不會掉餡餅,,也不要總抱著自己聰明伶俐不會成為擊鼓傳花的那個最終受害者,所以,,千萬不要等到龐氏騙局大潮退去之后,,才發(fā)現原來自己才是那個最后的裸泳者!
由于互聯(lián)網的特性,,地域與人際關系的界限在線上會變得十分地不明顯,,現代傳銷手段更隱蔽,傳播速度更快,,受害群體也更廣泛,。汽車經銷商和購車人群更要冷靜判斷,選擇靠譜品牌和合作伙伴,,回歸汽車銷售本質,,拒絕不合理的利益誘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