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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wǎng)9月10日訊(記者 劉瀏)“亮亮,,我的微信號因為騙別人錢被舉報封號了,,你的借我用一段時間收騙來的錢,每次轉賬給你一包煙的好處費好嗎,?”一日,,李亮(化名)收到了同鄉(xiāng)趙某的“求助”微信,,雖然覺得此事有風險,但認為反正自己不直接參與,,加之又有“好處”可收,,所以李亮答應了趙某的請求。
2019年2月初,,趙某通過某APP發(fā)布出售iphoneX的相關信息,,謊稱出售價格為人民幣298元,誘使被害人和他聯(lián)系,。同村的張某則以虛構的QQ網(wǎng)絡身份,,偽裝成經(jīng)營手機交易的公司網(wǎng)店,向被害人謊稱需要支付定金,、保證金,、流程費用等,與趙某演“雙簧”共同實施詐騙,。2019年2月7日至9日,,趙某、張某以上述方法,,先后騙得山東省桓臺縣被害人陳某人民幣198元,、南京市玄武區(qū)被害人林某人民幣4278元。以上錢款均通過李亮的微信二維碼收款和轉賬,,李亮共拿到44元的回扣錢,。2019年5月,趙某,、張某先后被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民警抓獲,。
得知趙某等人已被抓獲,雖說自己只拿到了44元的回扣,,但是李亮也深知自己已經(jīng)觸犯了法律,。2019年7月,李亮迫于壓力,,主動到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投案,,如實交待自己的罪行。案發(fā)后,,趙某,、張某的家人已代為賠償被害人林某人民幣4278元,,李亮已賠償被害人陳某人民幣198元。
接受訊問后的李亮后悔不已,,表示再也不貪圖小利了,,對于自己的身份證、微信,、支付寶等以后一定不輕易借用給他人。今后一定牢牢守住法律底線,,賺合法的錢,,不做他人犯罪的幫兇。鑒于小亮犯罪情節(jié)較輕,,有自首,、退賠等情節(jié),司法機關依法對其從寬處理,,并開展了法治教育,。
(來源:揚子晚報網(wǎng))
原文標題:微信號借給同鄉(xiāng)收騙來的錢 男子賺到44元回扣涉嫌犯罪 來源:中國青年網(wǎng) 原文鏈接:https://new.qq.com/rain/a/20200910A073FB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