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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上游新聞
原標題:成都律師起訴茅臺年份酒涉嫌虛假宣傳案和解:經(jīng)銷商退全款另付5.5萬
記者 胡磊 編輯 鐘瑩曈
11月6日,,上游新聞記者獲悉,,針對成都律師邢連超起訴貴州茅臺及其代理商,,稱其年份酒涉嫌虛假宣傳一案,,成都市高新區(qū)法院于11月4日組織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雙方茅臺年份酒買賣合同撤銷,,買賣雙方除各自退貨退款外,,茅臺四川銷售公司還需支付原告邢連超合理費用5萬5千元,貴州茅臺在本案中不承擔任何責任,。
據(jù)上游新聞此前刊發(fā)的報道顯示,,2019年1月17日,成都律師邢連超花61996元購買了“50年陳年茅臺”,、“30年陳年茅臺”各兩瓶,,不久后他發(fā)現(xiàn)購買的這4瓶高價酒是茅臺公司用15年酒齡的基酒勾兌而成。邢連超遂以虛假宣傳等理由,,將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國酒茅臺銷售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賠三”,。
茅臺集團官網(wǎng)對陳年貴州茅臺酒的描述,。/茅臺集團官網(wǎng)
2019年5月28日,成都高新區(qū)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貴州茅臺代理人當庭辯稱,,根據(jù)國家標準GB/T18356-2007《地理標志產品貴州茅臺酒》4.3條,陳年茅臺酒是指“酒齡不低于15年,,并經(jīng)勾兌而成的貴州茅臺酒”,,茅臺所銷售30年、50年的酒符合標準,。貴州茅臺稱,,以15年、30年,、50年為劃分標準,,是為了使不同年份的陳年茅臺酒口感質量風格有明顯區(qū)別,“許多長期喝陳年茅臺酒的消費者,,即便不用看包裝,,都能準確喝出不同年份的陳年茅臺酒”。
11月6日,,上游新聞記者從原告邢連超處獲悉,,成都市高新區(qū)法院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11月4日雙方達成了和解協(xié)議,。
邢連超和茅臺的和解協(xié)議,。/受訪者提供
成都高新區(qū)法院(2019)川0191民初3993號民事調解書顯示,邢連超和四川國酒茅臺銷售有限公司,、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自愿達成協(xié)議,,雙方2019年1月17日達成的買賣合同于2020年11月3日解除,邢連超向被告四川國酒茅臺銷售有限公司退還其于2019年1月17日購買的“50年貴州茅臺酒”及“30年貴州茅臺酒”各2瓶,,四川國酒茅臺銷售有限公司在收到原告邢連超退還的上述貨品后3日內,,向原告邢連超退還貨款61996元,并支付原告邢連超因本案所支出的合理費用5萬5千元。調解協(xié)議中特別提到,,被告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任何責任,,調解協(xié)議簽訂并履行后,各方當事人就本案再無任何爭議,。
邢連超告訴上游新聞記者,,調解協(xié)議是在法院組織下自愿達成,和解事項基本達到了自己原本期望的訴求目的,,“年份酒的事情經(jīng)過媒體報道以后,,消費者現(xiàn)在基本上對于年份酒的事情有了準確的認識,行業(yè)組織也在加速相關年份酒標準的制定,,我的相關需求基本達到了,。”
原文標題:律師起訴茅臺涉嫌虛假宣傳案和解:經(jīng)銷商退全款另付5.5萬 來源:新浪財經(jīng) 原文鏈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2611444277976360&wfr=spider&for=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