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yè)與法治輿情觀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訊】:(最高人民檢察院)
日前,浙江省公安廳原警務技術二級總監(jiān)丁仁仁(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jīng)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麗水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丁仁仁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麗水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1年至2016年,被告人丁仁仁利用擔任浙江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業(yè)務承接、企業(yè)經(jīng)營、干部錄用、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原標題:浙江檢察機關依法對丁仁仁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原文鏈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4766431959649443&wfr=spider&for=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