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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瀟湘晨報
編輯整理 |今日讀法
深圳晚報訊 (記者 高靈靈 通訊員 蔣磊) 近日,市民呂女士花數(shù)千元訂購一款首飾,卻遇上了“收錢不發(fā)貨”的糟心事。無奈之下,她只好報警求助。到底怎么回事?5月25日,記者從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了解了事情經(jīng)過。
原來,呂女士不久前了解到有家網(wǎng)店可以提供首飾定制服務。添加該網(wǎng)店客服為好友后,呂女士定做了一條價值12500元的項鏈。隨后,對方要求呂女士先支付項鏈價格的30%,即3750元作為定金,并約定兩周后交付完工項鏈。
然而,到了交付日期,店家卻遲遲沒有發(fā)貨。呂女士多次詢問客服,對方一直沒有回復。懷疑自己被騙,呂女士前往福田公安分局通心嶺派出所報警求助。接報后,警方立即展開偵查。根據(jù)呂女士提供的客服聯(lián)系方式,民警經(jīng)仔細分析研判,迅速鎖定嫌疑人張某。但此時,張某已經(jīng)因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其他地區(qū)警方刑事拘留。
難道呂女士交出去的錢就此打了水漂?通過對整個案件進行梳理,福田警方聯(lián)系到張某的妻子,通過與其溝通協(xié)商,最終幫助呂女士追回了已支付的定金。事后,呂女士特意向通心嶺派出所送來一面寫有“破案神速為人民 人民警察人民愛”的錦旗表示感謝。
作者:高靈靈
來源:深圳晚報
【來源:深圳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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