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 |反傳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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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與法治輿情觀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訊】
市場周刊訊(記者劉勇)6月30日河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公布第四十七批市場監(jiān)管領域違法典型案件,。從2021年全省辦理的虛假違法廣告中篩選出五個典型代表案例,其中深州市泰山路易視康視力中心因發(fā)布違法廣告案,,而榜上有名,。
通告中稱:“深州市泰山路易視康視力中心通過宣傳單頁發(fā)布近視鏡廣告,,廣告中含有‘矯正提高視力,控制延緩真性近視增長,,治療假性近視’等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內容。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相關規(guī)定,。深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fā)布該違法廣告,,并處罰款人民幣5萬元,。”
記者于3.15前后對濟南高瞻遠矚視光學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及其實體運營中心-“易視康”品牌各加盟連鎖眼鏡店進行了調查走訪,。并以3.15近視矯治亂象調查:“易視康”——一副可以降低度數的眼鏡?為標題進行了追蹤報道,。
記者調查發(fā)現易視康總部山東濟南高瞻遠矚視光學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存在違規(guī)代言、虛假宣傳,、無證銷售,、欺騙消費等諸多問題。
4月23日,,又有媒體以“易視康眼鏡:套路營銷花樣翻新,,虛假宣傳持續(xù)不斷”為標題曝出易視康眼鏡以“納米量子”眼鏡可以矯正視力為噱頭,套路消費者點擊相關鏈接,,當消費者點擊后卻直接進入了“易視康眼鏡”全國招商加盟的主頁,,在該頁面并未有任何對“納米量子”眼鏡可以矯正視力的相關闡述及報道。
4月6日,,河北省衡水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衡市監(jiān)罰(2021)2141號]認定衡水市劉艷芝眼鏡銷售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六條“醫(yī)療,、藥品、醫(y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四)利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證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一)違反本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發(fā)布醫(yī)療,、藥品、醫(yī)療器械廣告的,?!?/span>
綜合考慮當事人違法事實、性質,、情節(jié)以及社會危害等各方面因素,,我局決定責令衡水市劉艷芝眼鏡銷售有限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101000元,。
有資料顯示,,截止到2019年10月“易視康”在全國已擁有近4000家連鎖店,完成了全國連鎖的基本布局,。在記者一年多的調查走訪中,,發(fā)現幾乎所有的易視康眼鏡店都存在虛假宣傳、夸大功效,、證照不全,、驗光偏差等問題。
在易視康招商廣告鋪天蓋地的宣傳下,,不斷有加盟商被忽悠投資開店,。而其卻不曾有一家直營店,。在易視康虛假宣傳、高額暴利,、套路營銷的背后犧牲的是無數青少年的視力健康,,儼然已成為視保行業(yè)的一顆“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