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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信息招攬有作弊意圖的考生,利用通信設(shè)備傳遞答案,組織多人在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shù)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上海考區(qū))(以下簡稱“全國會計中級資格考試”)中作弊。日前,上海市閔行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對犯罪嫌疑人章某、邢某、鐘某某提起公訴。考試時戴微型耳機作弊
五年前,張玲(化名)想考取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就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章某,據(jù)說章某可以通過作弊方法幫考生通過考試。當時,雙方約定若通過考試,費用為1萬元人民幣。于是,張玲在考前支付了5000元作為定金,待考試通過后再付尾款。臨考試前,章某突然告訴張玲這次考試查得比較嚴,不能幫其作弊。至此,作弊一事作罷,章某退回張玲1000元。
2020年3月,張玲在公司擔任財務(wù)工作時想通過“全國會計中級資格考試”來獲得職級晉升,提升薪資水平。于是,她又與章某取得了聯(lián)系,讓章某幫助自己通過作弊的方法通過考試,而費用則用之前沒退的定金沖抵。對此,章某也表示同意。
▲考試作弊的工具
9月2日,章某聯(lián)系張玲,讓其自行購買作弊用的手機,并稱因為人手緊張,張玲需要自己找一名在考場外給其報答案的人。
接著,張玲成功說服了閨蜜小敏(化名)為自己報答案。9月4日,章某讓張玲到辦公室找他。這次,章某給了張玲一個微型耳機和一個接收器,并對該設(shè)備進行了調(diào)試,教會張玲如何使用作弊器材。同時,他又推送了一個叫“會計”的微信號給張玲,稱考試開始后,“會計”會把答案發(fā)在朋友圈里。于是,張玲就讓小敏和“會計”互加了好友,并叮囑小敏在開考后要不停地刷新“會計”的朋友圈以便第一時間獲取答案。
9月5日早上8點半,“全國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如期舉行。張玲事先將作弊的耳機、手機等設(shè)備準備好,就在考場中等待答案。
9點左右,張玲佩戴的迷你耳機里出現(xiàn)了小敏的聲音,對方開始給其報答案。一直到10點半左右,張玲將答案寫好后就交卷離開了。走出考場后,張玲正在為自己這次的“完美答題”感到慶幸時,突然被巡考老師攔住了去路。
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被公訴
這位考生,我們懷疑你在剛才的考試中作弊……”
說明來意后,巡考老師就將張玲帶進了一間辦公室里。一陣緊張中,張玲承認了自己的作弊行為,并將作弊工具全部交了出來。
隨后,張玲被帶進了派出所,由此案發(fā)。接警后,公安機關(guān)順藤摸瓜抓獲了組織考試作弊的章某、邢某、鐘某某。
犯罪嫌疑人章某到案后供述,他與考生約定通過考試后付費3萬元,同時,他給每個考生都準備了一部自動接聽的手機和一副無線的入耳式耳機。他還專門找了兩名考生負責拍下考試題目并傳出來,并許諾給其提供一對一的做題、報答案服務(wù)。
考試當天,他給這兩名考生身上裝備了一部可以拍照并自動將照片回傳的手機,讓其帶進考場。等考生將題目拍出來之后,章某就把題目照片發(fā)給專門負責做題的犯罪嫌疑人邢某。
拿到答案后,章某及其妻子鐘某某就開始給拍題的兩名考生打電話報答案,同時將答案發(fā)到“會計”這個微信號的朋友圈里。而其他考生就要像張玲一樣,提前找到給自己報答案的人,讓他們在開考后從“會計”的朋友圈找答案。
除此之外,犯罪嫌疑人章某、刑某二人用相同的方法組織多名考生在2020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shù)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上海考區(qū))(以下簡稱“全國會計初級資格考試”)中實施作弊,從中謀取非法利益。
本案中的“全國會計初級資格考試”“全國會計中級資格考試”系國家機關(guān)(即國務(wù)院財政部門及人社部門)組織開考,考試范圍是全國統(tǒng)一組織,屬于“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經(jīng)審核認定,犯罪嫌疑人章某、邢某、鐘某某經(jīng)事先預謀,提供作弊設(shè)備、安排專門人員負責拍考題、做考題、報答案,以幫助考生在考試中作弊,其行為均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現(xiàn)已對三人提起公訴。
承辦檢察官提醒,會計資格考試是成為會計師的必要條件,同時也涉及到個人的職位升遷、工資待遇等福利。若在考試中有作弊行為,不僅違反了公平公正原則,破壞了社會的誠信體系,還侵犯了其他誠信參考的考生的合法權(quán)益。因此,提醒大家應腳踏實地地學習知識、本領(lǐng),切不可走“捷徑”,參與或組織考試作弊行為,助長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還給自己的人生打上“不誠信”的烙印。
原文標題:三人在全國會計資格考試中涉嫌組織考試作弊,被公訴 來源:周到上海 原文鏈接:https://new.qq.com/omn/20201129/20201129A03TD7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