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 |直銷熱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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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與法治輿情觀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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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編輯部接到多個關于谷瑞城生鮮超市無人售貨機投資高回報項目的咨詢和投訴,據守護精靈大數據輿情監(jiān)測顯示,早在六月份就有多家媒體對該項目進行了曝光和披露,直到八月和九月,分別有多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對其傳銷行為進行立案,并依法凍結其賬戶,做出行政處罰決定。
2021年7月10日,網友小毛(化名)聯系到我們說,他的朋友在谷瑞城智慧生超投資了40多萬元,發(fā)展的下線越多,下線投資的越多,上線的本金返還的就越快,他的朋友不斷地鼓動身邊朋友參與投資,自己也在不斷地復投。
谷瑞城的傳銷模式
谷瑞城公司的獎金分配模式包括靜態(tài)收益以及動態(tài)收益。其入門費是18000元,當每個人收益達到27000元時,必須復投才能繼續(xù)拿所有收益。
靜態(tài)收益:每日收益60—150元不等,最低不低于60元,最高不高于150元,解釋說是50元做固定租機費,另外是每天生鮮業(yè)績提成,所以有收益有變化。
動態(tài)資金:直推1代,收益為10%;直推2代,收益為 15%,同時直推發(fā)展2個;直推3代,收益為 20%,同時直推發(fā)展3個;直推4—11代,收益為3%,同時直推發(fā)展4—11個;直推12—30代,收益為1%,同時滿足直推11個。
團隊收益∶(評星,以直推傘下為單位,去掉一個最高直推傘下業(yè)績,剩下業(yè)績總和評星。)
一星∶ 20臺,團隊收益的3%;
二星∶ 60臺,團隊收益的6%;
三星∶ 120臺,團隊收益的9%;
四星∶ 240臺,團隊收益的12%;
五星∶ 480臺,團隊收益的15%;
六星∶960臺,團隊收益的18%。
七星:1920臺,團隊收益的21%;
谷瑞城智慧生超的獎金制度體現在每一個“店主”注冊的微信小程序上,信小程序后臺在錢包里每天可提取公司給“店主”的租金。每個人都有賬戶編號,通過掃推薦人的專屬二維碼進行注冊,在投資人之間建立上下級關系后,按照發(fā)展下級人員的人數給予上級用戶報酬,推薦人就是上級,公司操作微信小程序后臺,實現每天每個投資者賬戶的浮動收益。團隊人數越多臺數越多,上一級的‘店主’每日收益越多。谷瑞城無人售貨機項目以團隊發(fā)展為核心在全國迅速攏集了一大批忠實“店主”。
多方關聯公司短時間注冊
與‘店主’簽約租賃合同的公司是云南谷瑞城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收款賬戶卻有深圳谷瑞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權證書抬頭是廣東谷瑞城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對外宣傳的是四川谷瑞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據國家企業(yè)信用公示信息系統(tǒng)顯示,以上公司并無直接關聯。無人售貨機售后的工作人員亦稱,旗下有多個賬戶收取投資者的投資資金,大量的資金進入的賬戶不是簽訂協(xié)議公司的賬戶,而是無關聯的其他公司。眾多投資者巨額資金去向不明,或許將成為投資人的惡夢。
深圳谷瑞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17日,注冊資本1000萬元,實繳資本為0,法定代表人為彭紅斌,為100%持股。
通過天眼查,我們發(fā)現了一些谷瑞城相關的公司,其中注冊時間最早的為‘合肥谷瑞城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9日,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為0,法定代表人為蔣敏,該公司已于2021年3月7日被注銷。
蔣敏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河南谷瑞城農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21日,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為0,股東分別為合肥谷瑞城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5%)、河南壟軒納米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天眼查提示周邊風險為該公司股東合肥谷瑞城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有注銷備案。
蔣敏擔任股東的四川谷瑞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18日,注冊資本300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為0,法定代表人為楊克勝,股東分別為楊克勝(持股比例30.92%)、蔣敏(持股比例25.43%)、鄧力君(持股比例25.22%)、曾艷(持股比例18.43%),據天眼查顯示風險有兩條:2021年8月11日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別成都高新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另外就是2021年9月14日,因利用互聯網傳銷被菏澤市牡丹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稽查大隊作出處罰決定,處罰內容:罰款20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5106.388769萬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處罰方式(含責令整改)等處罰內容。
蔣敏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廣東谷瑞城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3日,注冊資本3000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為0,股東分別為蔣敏(持股比例56.35%)、彭紅斌(持股比例25.22%)、曾艷(持股比例18.43%),該公司于2021年3月8日成立了廣東谷瑞城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在天眼查有眾多網友對該公司的投資返利項目提出質疑的評論。
蔣敏擔任股東的云南谷瑞城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11日,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為0,法定代表人為鄧力君,股東分別為蔣敏(持股比例53.35%)、鄧力君(持股比例28.22%)、曾艷(持股比例18.43%),在天眼查的企業(yè)新聞輿情中,有多條關于谷瑞城公司因涉嫌網絡傳銷被凍結賬戶,記者暗訪公司已搬走的相關報道。
蔣敏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谷瑞城超市連鎖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18日,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為0,股東分別為蔣敏(持股比例56.36%)、彭紅斌(持股比例25.22%)、曾艷(持股比例18.42%),在天眼查有眾多網友對該公司的投資返利項目提出質疑的評論。
蔣敏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壽光市谷瑞城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2月25日,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為0,股東為廣東谷瑞城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持股100%)。在天眼查有眾多網友對該公司的投資返利項目提出質疑的評論。
蔣敏擔任股東的海南谷瑞城房地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20日,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為0,法定代表人為孫明晶,股東分別為廣東谷瑞城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7%)、孫明晶(持股比例3%)。
鄭建華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廣東谷瑞城農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23日,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為0,鄭建華100%持股,據查詢,鄭建華還在江蘇國和萬凈寶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鐘依依持股20%。
綜上可以看出,谷瑞城相關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蔣敏、楊克勝、彭紅斌、鄧力君、張忠明、曾艷、鄭建華等人。在網絡上有網友評論直指鄭建華、楊克勝、蔣敏、鐘依依等人早年從事過異地聚集式假天獅傳銷,另外這幫人還曾于2018年利用“香港摩天集團”為名組織領導跨境網絡傳銷被打擊。
利用互聯網傳銷罰沒5300余萬元 另存非法集資風險
早在媒體進行曝光后,谷瑞城曾多次致電自媒體撤稿,直指媒體披露內容不屬實,將其定性為傳銷更是對其名譽權損害。如今菏澤市牡丹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稽查大隊于2021年9月14日作出的處罰決定(決定文書號為牡丹市監(jiān)市主處【2021】0920號)已然將其構成傳銷行為的事實一錘定音。根據處罰內容顯示:四川谷瑞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互聯網傳銷,罰款200.0000萬元,模式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5106.388769萬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處罰方式(含責令改正)等處罰內容。
據悉,谷瑞城在全國各省市設立了50多家運營中心,向社會不特定對象以售租“谷瑞城智慧生鮮超市”為名,公司在成立不到一年內已吸收公眾存款達數億元人民幣。如情況屬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那么谷瑞城公司無疑涉嫌巨額非法集資。
公開資料顯示:云南谷瑞城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經營范圍:融資租賃業(yè)務(非金融性租賃)(未經金融等監(jiān)管部門批準不得從事吸收存款、融資擔保、代客理財、向社會公眾集(融)資等業(yè)務)等。登錄中國銀保監(jiān)會官網查詢,并未查到谷瑞城公司取得金融監(jiān)管部門的許可。
非法集資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根據《關于進一步打擊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銀發(fā)[1999]289號)的相關規(guī)定,“非法集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通過發(fā)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
⊙比較常見的是:以發(fā)行或變相發(fā)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委托投資、委托理財進行非法集資。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yōu)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2)對物業(yè)、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
⊙最新的變化是:通過出售其份額并承諾售后返租、售后回購、定期返利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3)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 最近的變化:利用地下錢莊進行集資活動。
(4)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常見的是: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fā)展會員、商家加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發(fā)行或變相發(fā)行彩票的形式集資;
(6)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7)利用果園或莊園開發(fā)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例如,借種植、養(yǎng)殖、項目開發(fā)、莊園開發(fā)、生態(tài)環(huán)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8)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托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9)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0)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谷瑞城在經歷行政處罰后能否對其傳銷行為作出改正,他們后續(xù)將如何,我們將持續(xù)關注!對于蔣敏、楊克勝等人的傳銷歷史,我們也將繼續(xù)開展調查!